结果概述
律师围绕从犯地位、退缴违法所得、认罪悔罪开展罪轻辩护,法院认定为从犯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处理要点
- 从犯地位: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仅为公司普通业务员,受上级指使开展业务,未参与集资诈骗的核心决策、资金支配等关键环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 退缴违法所得:协助当事人退缴工作期间获得的提成8万元
- 认罪悔罪:当事人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且系初犯
基本案情
当事人入职某投资公司任业务员,受公司负责人指使,向社会公众介绍公司“理财产品”,承诺高额回报,协助公司非法募集资金50万元。后公司资金链断裂,当事人被以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
律师的罪轻辩护思路:一是从犯地位之辩,证实当事人仅为普通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二是退缴违法所得之辩,协助退缴提成8万元;三是认罪悔罪之辩,主动坦白、认罪认罚、系初犯。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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