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机构:山东护齐律师事务所

Z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辩护获不起诉【无罪】

处理结果:不起诉

经济金融涉税类犯罪无罪辩护 不起诉

结果概述

律师从主体身份切割与主观无犯意两方面构建无罪辩护思路,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处理要点

  1. 主体身份切割:提交岗位说明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证实当事人岗位仅为前台接待,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资金募集、项目推广等核心业务,不属于本案责任主体
  2. 主观无犯意:当事人对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并不知情,日常工作仅为基础行政服务,收入为固定工资,未获取任何与资金募集相关的提成或收益
  3. 程序递进:侦查阶段即提交无社会危险性及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持续沟通,推动检察机关形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内心确信

基本案情

当事人入职某投资管理公司任前台接待,负责客户登记、茶水服务等基础工作。后因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当事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从主体身份和参与程度两方面构建无罪辩护思路:一是主体身份切割之辩,紧扣该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主体要求,证实当事人不属于责任主体;二是主观无犯意之辩,指出当事人收入为固定工资,未获取任何与资金募集相关的提成或收益;三是程序递进之辩,侦查阶段即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

最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成功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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