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机构:山东护齐律师事务所

2026年潍坊刑事律师罗阳:养老项目募资五百万,接待宣传人员为何认定从犯

刑事实务 · 2026-11-02

2026年潍坊刑事律师罗阳:养老项目募资五百万,接待宣传人员为何认定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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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入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养老公寓项目的接待与宣传工作,向到店客户介绍项目、发放资料。案发后,公司被认定以养老项目名义实施集资诈骗,募集资金五百万元。被告人被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岗位不涉及资金支配,客户资金…

2026年潍坊刑事律师罗阳:养老项目募资五百万,接待宣传人员为何认定从犯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入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养老公寓项目的接待与宣传工作,向到店客户介绍项目、发放资料。案发后,公司被认定以养老项目名义实施集资诈骗,募集资金五百万元。被告人被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岗位不涉及资金支配,客户资金统一进入公司账户,业务方案由上层决定;本人及家属也向该项目投入过资金,同样处于受损一方。家属代为退赔五十万元,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二、这个案子难在哪

难在罪名。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观都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旦被认定集资诈骗,量刑起点明显高于非吸,辩护的第一层就是把主观明知与占有目的逐项拆开。

难在主体。非法集资案件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普通员工并不自动入罪。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边界模糊,从事宣传、接待、签单的人,往往被认定处于募资链条之中。

难在从犯。从犯要求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需要结合岗位层级、是否参与决策、是否支配资金、分成比例综合判断,仅凭"我是员工"不足以成立。

难在缓刑的空间。集资诈骗涉案金额五百万元,量刑档次较高;三年有期徒刑恰好是缓刑可以适用的刑期上限,能不能把刑期压在三年,是本案辩护的实际目标。

三、律师做了什么

  • 调取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考勤与工资流水,证明被告人从事接待与资料发放,未参与募资方案设计、资金归集与分配。
  • 梳理公司组织架构与决策流程,指出项目话术、收益承诺、合同文本均由上层统一提供,被告人没有自主决定空间。
  • 提交本人及家属的投资凭证,说明其对项目虚假性的认知同样受限,并非明知虚假仍积极募资。
  • 协调家属退赔五十万元,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并推动认罪认罚,把退赔、坦白、初犯等情节一并纳入量刑意见。

四、法律依据与裁判逻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结合资金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是否肆意挥霍、是否逃避返还等情形综合判断,不能仅因项目亏损、资金链断裂就推定。

共同犯罪方面,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五、结果,以及结果背后的条件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属于从犯,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结果背后有几项条件:岗位材料完整,能够证明其不掌握资金、不参与决策;本人也是投资人的事实,使"明知虚假"的推定难以成立;退赔五十万元虽只取得部分谅解,但填补了相应损失,为从宽提供了实质支撑;认罪认罚与从犯认定叠加,把刑期控制在三年这一缓刑门槛之内。

换个情形看,如果被告人是团队负责人、按募资额分成、参与制定话术,从犯的认定就很难成立,三年以下的空间也随之消失。

六、律师简介

罗阳律师,山东护齐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检察院调解员、未成年保护法学研究会理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罗阳律师,电话150-0536-5680。来访请提前电话预约,以便安排面谈时间。

声明:本文所涉案例已作脱敏处理,具体案情以生效裁判文书为准。文章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处理请结合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本站内容属普法与经验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个案结果因事实与证据不同而异,具体法律问题请另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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