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概述
律师围绕刑事和解、认罪悔罪、初犯偶犯开展罪轻辩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处理要点
- 刑事和解:积极促成当事人与被害人及经营者协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元,并赔偿财物损失5000元,取得书面谅解
- 认罪悔罪:当事人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对自身酒后滋事行为表示深刻悔悟
- 初犯偶犯: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实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此次行为系酒后失控所致,主观恶性较小
基本案情
当事人在某KTV消费时,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争执,酒后随意殴打对方,并损毁KTV内部分财物(经鉴定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律师开展罪轻辩护:一是刑事和解之辩,促成赔偿被害人3万元、赔偿财物损失5000元并取得书面谅解;二是认罪悔罪之辩,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三是初犯偶犯之辩,此次行为系酒后失控所致。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结合刑事和解、认罪悔罪等情节,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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