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机构:山东护齐律师事务所

L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辩护获不起诉【无罪】

处理结果:不起诉

经济金融涉税类犯罪无罪辩护 不起诉

结果概述

律师围绕主观不明知、证据不足、程序推进三方面开展无罪辩护,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无直接定罪证据,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处理要点

  1. 主观无犯意:提交岗位说明书、项目合作协议、日常工作沟通记录,证实当事人仅负责项目基础对接,对资金涉罪完全不知情,未参与账户开设、资金调配等关键环节,也未获取任何违法收益
  2. 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仅能证明账户与犯罪资金有关联,无法证明当事人存在“帮助”行为,经两次补充侦查仍未收集到知情或参与犯罪的直接证据,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3. 程序推进:侦查阶段即提交无社会危险性辩护意见,阻击批捕并办理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推动形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内心确信

基本案情

当事人系某科技公司普通职员,因公司合作项目涉及的资金结算账户被查出关联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被侦查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从三方面开展无罪辩护:一是主观无犯意之辩,紧扣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核心要件,提交岗位说明书、项目合作协议、日常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二是证据不足之辩,针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资金流水关联”证据逐一梳理,指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存在“帮助”行为;三是程序推进之辩,侦查阶段即提交无社会危险性辩护意见,成功阻击批捕并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最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成功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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